记者从近日召开的全省儿童玩具召回工作会议上获悉,山东省质监局正在组织力量开发山东省缺陷产品召回管理信息系统,将及时跟踪消费者的投诉和国外召回情况,并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截至目前,山东省质监局共实施缺陷玩具调查4起,企业实施玩具召回4起。
据统计,自2008年以来,我国已经向社会公布的玩具召回共计45次。儿童是靠监护人保护的特殊的消费群体,也是儿童玩具的主要消费群体,他们对周围的事物以及产品安全的认知度有限,且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受到伤害机会较大。我国每年因儿童产品不安全或使用不当造成的儿童伤害甚至死亡事故高达数千例。
日前,广东省14家玩具生产企业向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交召回报告,决定对其生产的18种共计6239件玩具产品实施召回。此前,国家质检总局经调查认定,有31种儿童玩具产品存在质量缺陷,责令立即召回,涉及福贵娃、新潮、澳奇龙、景鸽等品牌。其中,有14批次为广东制造,7批次为河北制造,6批次为浙江制造,3批次为江苏制造,1批次为山东制造,质量问题包括尺寸不合格、存在危险突出物、小零件易脱落、强度未达标等。
据了解,对山东抽检不合格的临沂童悦塑料玩具有限公司生产的工程车玩具,山东质监部门已责令企业公开召回并销毁,并没有流入市场。截至目前,山东省质监局共实施缺陷玩具调查4起,引发企业实施玩具召回4起,其中主动召回1起,责令召回3起。
山东省质监局副局长刘德亮表示,缺陷产品召回管理制度是既符合我国国情,又通行于国际惯例的一种有效监管模式。为减少伤害,国家质检总局2007年颁布了《儿童产品召回管理规定》。该规定实施5年来,对保护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促进企业之间公平竞争,维护正常市场经济秩序起到了重要作用。本次会议,旨在进一步推动儿童玩具产业发展和儿童玩具召回管理工作,提高制造商质量责任意识,加强从业者对强制性标准的掌握,消除质量安全隐患,提高产品质量整体水平。
刘德亮还要求,各级质监部门要做好基础性建设工作。根据《儿童玩具召回管理规定》要求,玩具生产企业应该对消费者投诉、产品伤害事故、产品伤害纠纷、产品在国外召回情况等信息进行备案,各市质监局要做好此项工作的督促指导工作。省质监局为配合此项工作开展,正在开发山东省缺陷产品召回管理信息系统。通过信息系统建设,实时跟踪消费者对儿童玩具的投诉、伤害、产品在国外被 召回的情况,及早发现儿童玩具可能存在的潜在缺陷,采取相应措施。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党委书记、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主任陈飞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山东在缺陷产品召回方面的做法,认为山东省质监部门高度重视缺陷产品召回管理工作,积极推动,取得了明显成效,走在了全国前列。他强调要以《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发布实施为契机,切实开创缺陷产品召回管理工作新局面。
“产品召回绝不代表企业的产品质量差。”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副主任王琰说,恰恰相反,主动召回是企业诚信守法、对儿童安全负责、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的体现。王琰强调说,生产者召回儿童玩具的,均由国家质检总局统一发布召回信息。
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五金建材部机械工程师陈志文建议,童车最好“专车专用”。因为功能单一的童车,相对来说结构设计科学且合理。相比之下,合二为一或多功能的产品有时难免顾此失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