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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委微调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1-30  作者:中国中国POS机网  浏览次数:684
核心提示:农业部网站1月29日发布消息称,23日农业部、财政部联合印发了《201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下称《意见》),微调了农机

农业部网站1月29日发布消息称,23日农业部、财政部联合印发了《201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下称“《意见》”),微调了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并鼓励试点省份进一步扩大“全价购机、县级结算、直补到卡”资金兑付方式试点范围。

《意见》按照“有进有出”原则,对全国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进行微调,由12大类46个小类180个品目调整为12大类48个小类175个品目。增加蔬菜收获机械、精准农业设备等2个小类,新增果类蔬菜收获机、干坚果脱壳机等12个品目,删除网围栏、嫁接设备等17个品目。

同时,倡导各省继续开展“全价购机、县级结算、直补到卡”资金兑付方式试点。自2012年开始,农、财两部鼓励各省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全价购机后凭发票领取补贴试点。2013年倡导各地继续开展试点,鼓励已启动试点的省份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未启动试点的要启动试点工作,有条件可在全省试行。

《意见》鼓励各省根据资金总量,选择部分农业生产急需的薄弱环节机具品目在省域内满足所有农民申购需求,优化农机装备结构。积极引导农民购置高性能、大马力、复式作业农业机械,允许各省可以将价格较低的机具不列入中央财政资金补贴范围。适当提高大马力高性能机械单机补贴额上限。如200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补贴限额可提高到25万元;甘蔗收获机单机补贴限额可提高到20万元,大型棉花采摘机单机补贴限额可提高到30万元。继续在山西等11个省份开展报废更新补贴试点,促进老旧机具报废,优化装备结构。

《意见》还提出,要强化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建立健全联合监管机制,严惩违规行为。

农机购置补贴实施9年来,中央财政共安排补贴资金744.7亿元,带动地方和农民投入2187.9亿元,补贴购置各类农机具2272.6万台(套),受益农户达到1822.5万户。全国农机总动力迈上10亿千瓦台阶、2012年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预计达57%,9年增长了24.5的百分点;全年农机工业总产值预计达3100亿元,连续6年保持20%左右的增速,我国成为全球第一农机制造大国。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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