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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料化工—国外再生塑料行业的发展现状及其利用法规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6-20  作者:中国中国POS机网  浏览次数:863
核心提示:在塑料产业高速发展之时,欧、美、日等国早已意识到塑料在提升人们生活的同时,其废弃物对环境亦构成威胁,相关的指令和法规纷纷

在塑料产业高速发展之时,欧、美、日等国早已意识到塑料在提升人们生活的同时,其废弃物对环境亦构成威胁,相关的指令和法规纷纷出台。中国塑料行业正处于繁盛时期,塑料消耗量势必超日赶美,但在打造循环经济和推行可持续发展等方面仍属起步阶段。国外成功发展塑料循环利用,我们不妨予以参考。
  欧盟提升包装回收再生率
  欧盟成员国最近通过相关的环保指引修订,以提高包装废料回收再生比率,而成员国正考虑将之加入本身之环保法规中。回收再生的物料包括塑料、纸张、玻璃、金属及木材等。该指引旨在减少过度包装和减低包装废料堆埋、焚烧所构成的环境与资源压力。1994年的旧指令要求成员国至少将50%的包装废料送到废料回收工厂,而当中的25%能被再生利用,而非送到填埋区或焚化炉。新指令则提出,55%的包装废料须送往回收工厂,而塑料的再生比率须达到22.5%。欧盟期望大部分成员国能于2008年前达到新设的目标。
  目前,欧洲多国在循环利用方面已遥遥领先,比如德国、瑞士和比利时,其绩效都已基本超过这个新指令的基准。虽然新指令旨在加大循环利用的比例,但一定程度上也受到多方面阻力干扰,如部分成员国需通过漫长的讨论和立法程序才能将新指令附诸实施。截至8月份,只有英国、奥地利、捷克、德国和卢森堡等国已确认将新指令归入其环保法规中。
  瑞士为塑瓶回收再生典范
  在整个欧洲大陆,以瑞士的塑瓶回收最为成功,回收率已达8成以上,归因于该国的废塑瓶处理加工水平领先于其它国家。据统计,瑞士平均每个国民,每年送往塑料瓶收集中心塑瓶达到100个。瑞士政府明确规定,塑瓶生产商的塑瓶回收率须达到75%或以上,才允许进行大量生产。为支持收集、分类和加工再生,每个塑料瓶加征4生丁附加税(人民币0.24元)以资助一家非牟利塑料瓶回收再生机构之营运。
  瑞士是欧洲最早回收利用塑料制品的国家。自塑料制品产业化以来,回收利用这一再生资源就成了当地备受关注的议题。瑞士联邦政府也相应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以废弃塑料瓶为例,全国设有15,000多个回收中心,回收比率已超过80%,远远超过欧盟设立的50%的标准和其它欧洲国家较普遍的20%-40%的回收比率。另外,全国设有5个大型塑料回收、分拣、加工中心,其中在沃州新建的加工中心每小时可处理塑料瓶15万个,能把各种颜色的塑料分类加工成新的塑料材料。
  英国仍需努力
  虽然本地食品、饮料包装需求强劲,但英国在塑料循环再生方面的工作远不及瑞士。据英国“食品日报”网站于今年8月报道,英国政府最近已宣布将把欧盟的最新法例纳入该国的法规中。就此,英国食品业协会最近召开了第二次会议,讨论此最新指令对英国食品工业的影响。
  英国计划在2008年前达到新指令所规定的标准。该国现行的回收体系是要求包装企业,如塑料瓶生产商,须达到预设的回收再生比率标准方能营业生产。对于那些营业额超过200万英磅(2,961万元人民币)及生产/加工超过50吨包装物料的企业,每年必须达到一定的回收再生比率。
  美国关注食品包装用再生塑料安全问题
  全球最大塑料消耗国——美国最近对再生塑料应用于食品包装的健康和安全问题提出特别关注。美国的食品及药物管理局(FDA)一直推行塑料再生利用,但当再生塑料应用到食品包装时,便涉及到一系列的健康和安全问题,不得不令当局重视。
  FDA担心,再生包装塑料有可能存在细菌,或可能包含了非管制物料,违反食品包装的安全指引。就此,FDA最近发表了一份指引,名为《再生塑料应用于食品包装中的注意要点:化学考量》。FDA在《要点》中提出,所有再生塑料应用于食品包装都必须经过当局的审批程序;无论其再生过程生产的塑料产品能否应用到食品包装中,都必须经过事先审查以保证安全;再生加工商还须将食品包装再生料的所有相关资料,全面提交FDA,当中包括再生料的来源、来源的相关描述、加工工艺明细等,以保证塑料由始至终都符合规定且在加工过程中未受污染。
  日本法规完善,按日进行分类
  日本也是塑料消耗大国,年产量超过1,100万吨,每年制造出约900万吨的塑料垃圾。日本于1997年制定了容器包装回收法规,要求消费者将废物分类,而各省各市将之分日回收,再由回收企业进行回收再生以向政府领取营运资金。日本国内垃圾都被分门别类,放进透明袋,在指定日由回收公司到指定地点取回处理,送到工厂;而塑瓶将被加工成衣架、垃圾箱等日常用品,相当实用。
  日本容器及包装回收协会数字显示,日本每年的360,000吨塑料瓶中,其中34.5%得以回收再生,远远超过美国的22.3%和欧洲的22.0%。该协会预计,未来几年回收再生比率可增至接近50%。今年年初,多家日本饮料加工商和塑料瓶生产商组成塑料瓶循环利用促进协会,决定停止生产影响循环利用的彩色瓶,实施后设一年的过渡期。
企业、教育、民间组织发挥配合作用
  纵观上述欧美日等发达国家,各国政府在推行废弃塑料回收再生时,软硬兼施。一方面通过立法明文规定企业、个人的行为,另一方面则通过社会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环保和回收利用的意识。例如利用大众传播媒体广泛宣传循环经济、加强中小学校环保课程教育、利用“环保日”等活动为绿色革命造势。除此以外,多国亦采取了以下之软性方案,减少浪费,提高回收再生率。
  提高塑料使用效益。例如,半数以上的德国工业企业都重新设计了更简捷实用的包装,如省去二层包装以减少塑料垃圾。又如美国杜邦公司1994年就通过放弃或减少对某些有害环境化学物质的使用和对本公司产品的回收,使生产造成的塑料废弃物减少了25%,空气污染物排放量减少了70%。
  民间组织发挥促进、互补作用。半官方、行业、社区、民间监察等社会团体扮演着十分活跃的角色,其中包括负责废物回收和协助立法。一些非赢利机构,如日本和瑞士专门经营废品回收之机构,一般由行业协会与大包装公司进行协商后组成。运作资金主要靠会员企业缴纳的会员费和回收费,当年盈馀或返还给企业,或用来资助相关领域的研究。美国一些民间组织拥有全职的工作人员,有明确的近、中期目标。他们往往能够形成议院外压力集团,在州、联邦政府各个层级对决策的制定产生影响,并参与和帮助相关法律的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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