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QQ:1989836242  |    |  客服中心  |  网站导航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印刷包装 » 正文

上海抽查4批次食品包材重金属或荧光剂超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12-01  作者:中国中国POS机网  浏览次数:643
核心提示:  近日发生的白酒塑化剂风波引发了消费者对食品包装材料的关注,市消保委昨天通报的食品包装材料比较试验结果显示,本市市场上

  近日发生的白酒塑化剂风波引发了消费者对食品包装材料的关注,市消保委昨天通报的食品包装材料比较试验结果显示,本市市场上随机抽检的100批次食品包装材料合格率为96%,仅有4批次受检样品不合格,主要问题为蒸发残渣(4%乙酸)、荧光性物质两项指标不合格。

  据悉,被抽检的样品主要来自沪上超市销售、餐饮企业使用的塑料盒(托)、塑料杯、塑料袋、塑料碗、纸杯、纸盒、餐盘纸等塑料和纸制食品包装材料。

  经检测,上海长发购物中心有限公司新镇路店销售的南京美驰纸塑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PP塑料盒蒸发残渣为33.9毫克/升,超出标准规定的30毫克/升的限值。

  据介绍,蒸发残渣主要针对塑料制品,是指用4%乙酸、65%乙醇、正己烷和水等4种不同的溶液,模拟塑料制品在使用过程中遇醋、酒、油和水等液体时析出残渣的可能性。如果使用的原料质量低劣或者在生产中不恰当地使用添加剂,部分物质就有可能在接触上述液体时迁移出来。这些残渣及残渣中的重金属等化学物质会对人体健康产生不良影响,尤其是处于成长期的儿童和青少年。

  此外,天津天禧纸制品厂生产的蛋筒套(今年4月22日生产)、上海时越印刷技术有限公司生产的打包盒(今年8月13日生产)和上海味优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第九分店使用的包装纸(今年8月2日进货)等3批次产品被检测出荧光性物质超标,每100平方厘米纸样中的最大荧光面积超出了5平方厘米。

  市消保委专家指出,个别生产厂家为了节省成本使用再生纸、违反食品包装用纸的有关规定使用印刷品用纸或为了给包装用纸美白而加入了荧光增白剂,都有可能导致产品荧光性物质超标,荧光性物质不像一般化学成分易被分解,可能会被与其直接接触的食品吸附,并在人体内蓄积,大大削减人体免疫力,危害人体健康。

(责任编辑:宋雅静)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购物车(0)    站内信(0)     新对话(0)